如何做到见义勇为而且不会防卫过当?见义勇为的成本如何计算?
看看身边有14岁以下的小朋友没有,如果有,就让小朋友上,即便打残了犯罪嫌疑人也不负刑事责任,不会让警察叔叔拘留14天,也不麻烦警察叔叔找依据、写材料三番五次的与检查院之间来回折腾,到民事赔偿时强弱自明,监护人也不会赔的太多。
这样的办法怎样?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警察叔叔是为受到伤害的人服务的,而且不管受到伤害的是不是正当防卫的一方,即便你是真正的正当防卫,即便你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出手,把施暴者打伤了,你就粘官司了,先刑事拘留在研究怎么收拾你!那点仅存的正义就剩一剩吧,防卫的时候得有监控录像,得挑不造成严重伤害不致命的地方,还得判断好对方有没有继续进行不法行为的能力,难度太大啦!为什么公检法给正当防卫设置这么多难度和障碍,法律是保护谁的?
首先我告诉你:无任见义勇为还是自我危急状态下进行的自我“防卫”,这一过程中如何,怎样的“做到见义勇为而且不会防卫过当?”实在是很难,很难,真正难于“上青天”!
笔者先不论“法律”上的规定和要求去论理。单一的就从每个“人”的各自素质和突发***时不同的背景状态论事,试问每一种发生***的情况相同吗?每一个涉案人的处置方式相同吗?每一个细节过程是经过人为的设计了吗?
肯定的讲,都不是!
这时防卫的人自然而然的有心里素质强,也有心里素质差的,有会冷静的,也有不会冷静的,有会懂点技巧的,也有仅凭“一念意识”靠着热血一时冲动的……,而对那些歹徒们,他们有泄愤的,也有报仇的,有穷凶极恶的,也有只是威胁恐吓一下的……,总之有各杂的人就各样各种的心态。如在这种状态下去见义勇为或去防卫,做为防卫者,你连自己的心里情绪,和出手的节奏都控制不了又跟不上套路,又哪来的时间余地去思考,揣摩,领会,设计对歹徒们要进行的“下一招”?
因此,若论防卫时“防卫不会过当”,从现实和人性的角度基本上看,证明是胡说八道。那从“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诸多的“案例”看,的确存在很多案子是角度偏移,还在“叽叽歪歪”的过度解读,大有不正道,不人性的偏离了正常人们人性中起码的“自保”权利之嫌。
而论“见义勇为的成本如何计算”?从“人间正道”它的价值不是“讨价还价”的斤两价格,也不是“一点星火”闪亮光耀的瞬间熄灭,而是体现了整体社会价值观的正义,正能,正量,由此温存在社会中,带来平安祥和的巨大能量和无价宝藏。
但我必须要说的:则是,现时这样的“见义勇为”成本,的确苛刻苛求得有点太贵,“一地鸡毛”还被“忽悠”成了正义,正能的血泪帐。
这个问题对见义勇为者来说要求太高了,不可能做到,能做到的就是不要去做见义勇为这件事。非把见义勇为当个技术活来干,那么就得经过长期的培训,不经过三年五载的锻炼谁能把这活干好,法律工作者和专家当老师来培训大家怎样当一个合格的见义勇为者,如果连老师都做不到,那就请这些所谓的法律工作者和专家闭嘴,你们有什么资格对一个见义勇为者提要求,我认为但凡强调见义勇为要有个度的法律工作者,就是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