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代刑罚为何喜欢打屁股?

古代刑罚为何喜欢打屁股

屁股是古代的一种刑法,特别是明朝嘉靖年间用的最多。当年,许多官员反对嘉靖追封自己的亲生父亲为先帝,嘉靖大怒,命令打***。几百名朝廷重臣,瞬间被扒去裤子,露出白花花、细皮嫩肉、娇嫩无比的小屁屁,随着廷杖落下,"啊""啊""嗯"的声音此起彼伏,牙根咬紧,满脸憋的通红,那场面,啧啧啧……

为什么皇帝特别喜欢当众打臣子的***呢?排除掉某些皇帝的特殊癖好,牛娃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打私密位置,羞辱效果好;二是留有余地,分寸好把握。

公开羞辱身体私密部位,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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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对身体很重视。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要异常尊重。头发长了,不能现在一样剪头发,而是要洗干净,盘起来,最后用发髻固定。胡须长长了,怎么办?经常洗,经常梳,经常抚摸使其光滑柔顺,其效果就像现在用飘柔洗发水一样。太监被净身了,还要想办法把小弟弟买回来。

那么,要羞辱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从肉体上给予折磨。而且,越隐私的位置,效果越好。而男人身上,最私密的位置就两处:小弟弟、***。

小弟弟显然是不能打的,一来太小,不好打。二来太脆弱,不耐打。三来涉及传宗接代,不能随便打。那么,只能打***了。***是隐私部位,明晃晃的***暴露在外人面前,被打者承受的不仅仅是肉体的疼痛和羞辱,还有精神信仰的轰然倒塌。自古刑不上大夫,堂堂孔圣人的学生国家栋梁,被这般羞辱,以后有何脸面和自信还站在朝堂上,代天批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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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余地,不至于撕破脸皮

把臣子肉体痛打一顿,效果好,既可以发泄皇帝心头的气,又可以摧毁一部分知识分子所谓的自尊和清高,变得老实点,从此不敢再与皇帝作对。

然而,天下这么大,不可能靠皇帝一个人治理。太监吧,讨好皇帝,哄皇帝开心可以,但治国就差的远了。文人集团虽然不听话,有时挺讨厌,可治国还真离不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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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要留点余地。打是肯定要的,但是头、脸、手、脚、腿不能随便打。因为太容易看到了,比如在脸上刺字,被羞辱的人很可能因此就无法再站在朝堂上了,很有可能因此产生无限的恨意。这样的人多了,国家统治的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多。

所以,打***最好。因为,这是隐私部门,穿上裤子,谁也看不到伤口。而且,***肉多,容易恢复。再者,***肉嫩,打起来比较疼,效果比较好。如果不听话,那就等长好了。再打就是。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效果这么好,就是这个道理。

牛娃点评

文官集团和皇帝,从来都是互相对立,互相制衡的。这就意味着,双方可以斗争,但是要有分寸,不能期望把对手彻底消灭。打***,就贯彻了这个原理。通过打***,从肉体上予以惩罚,彰显皇权的威严,从肉体和精神上摧毁文官集团的尊严和自信。但是,又不至于破罐子破摔,双方彻底撕破脸。不得不说,这是政治妥协的产物,是古人的政治智慧之一。

因为***就是人最柔软,但也最易感到痛觉的部位。

一方面脱去裤子,能最大程度羞辱囚犯,使囚犯感到尊严被侵犯,从而引以为戒,以后都不敢再犯。

另一方面***被打也最疼,而***者的力道也更好掌控,如明朝时的“轻杖”与“重杖”,仅我所了解的,明朝时候受刑的***,通常会提前和行刑的衙役说好,多交些银子,为的只不过是能在被打的时候下手轻一些,谓之“虚杖”。

但如果是一穷二白,又犯了不小的罪行,那就可着劲来吧,不到皮开肉绽,是绝不会罢休的。

总而言之,杖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持续的时间最长,诸如腰斩或者是刖刑一类,由于太过残忍,都早早被废除,然而唯独杖刑被流传下来,自然有其背后的道理。

原因前面也说了,一是杖刑在受刑时必须脱裤,此举是为了增加罪犯的羞辱感,使其终生引以为戒,二来也是因为***作为人体脂肪最厚的部位,即使被打,遭受的损伤也最小,且能够迅速恢复,不耽误继续生产工作

所以在我国历史上,杖刑一直作为“轻罚”而存在,但也不乏“受杖刑而死”的个例,不过这种个例一般都是忤逆皇权或者统治阶级对受刑者憎恨极深,才会使用这种活活把人打死的刑罚,一般而言的杖刑都是只打***,让人感受到疼痛,又不至于身死,从而达到刑罚警戒世人的目的。

中国奴隶社会的刑罚很多,也比较残酷。根据《周礼》,奴隶社会的五刑是: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到隋唐时期逐渐固定下来,根据五行学说制定了五刑。男子五刑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女子五刑是:刑舂,拶刑,杖刑,宫刑,死刑。男女之间在刑罚还是有区别对待的,这一五刑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现在的五刑是:管制、拘役、***、***、***。(清朝末年执行杖刑照片)

男子五刑:

1.笞刑。对待犯有较轻罪行的罪犯,处以10-50次打***,主要用制式板子打***,每10下为一个等级,五个等级。

2.杖刑。稍微较重的罪行,处以60-100次打***,同上,五个等级。

3.徒刑。等同于现在蹲监狱,分1、1.5、2、2.5、3年,五个等级。

4.流刑。分流放2000里、2500里、3000里三等。

5.***。分绞刑和斩首。

女子五刑:

1.刑舂。给女性脸上刺字等,押送到官府或者边境的军营负责晒谷、舂米等事务。

2.拶刑。夹女性***的手指甲,破坏女性的手部。

古代“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第一个讲的就是“笞刑”,也就是用荆条或者板责打***背部、臀部或腿部。

早在春秋时期,这个刑法就一直存在了。但是可操作性实在是太强了,究竟用竹板还是木板?用大多力度?究竟打背部还是臀部,还是腿部?这都没有个准确规定。“杖刑理论上“笞刑”重一个级别。

一直到了汉朝,汉景帝时,才在《棰律》里明文规定了“笞刑的刑具规格(规定只允许用竹板,并且规定了长度5尺和厚度大头1寸,小头半寸),受刑部位(只准打***),以及施刑的过程中不得换人(为了防止力度不一样,从而对受刑人造成刻意伤害)。

隋唐时期,“笞刑”和“杖刑”虽然恢复打背部和腿部,但是在刑具上改用了荆条,因而缩小了尺寸,“笞刑”刑具长度3.5尺和厚度大头2分,小头1.5分;“杖刑”刑具长度3.5尺和厚度大头2分7厘,小头1分7厘;50下以下为笞;100下以下为仗。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轻的。

到了宋朝以后,基本上不再打腿了,因为打腿容易致残。但是把“打脊背”和“打***”分得非常明确了,分为“臀杖和“脊杖”。“脊杖”是相对较重的刑法,那么“臀杖”也就成了一般惩罚措施了。

明朝的皇帝最喜欢打官员的***,一开始用的是荆条打的,这一打皮开肉绽,但基本不伤筋骨。所以明朝的官员拿着小羊皮往鲜血淋淋的***上一贴,久而久之,长了个羊毛***。那就是身份的象征了,这些人就基本上不会再挨板子了。要打板子的衙役扯开裤子一看,立马跪了,“爷,您请回吧。”这就好比混江湖的混子,上门挑战,自己攮自己一刀,然后对方立马怂了类似。意思人家***都打了无数回了,都长羊毛了。还在乎你这一两次板子?

但是由于板子打的多了,打板子的人也长出了经验,为了打出节奏,也为了警示受刑人不要再犯法,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拍地唱数。

技术练好了,自然还有大把的银子赚。练打板子的技术很下苦工,用大板子打豆腐,声音巨响,豆腐却不能破;打包着纸的砖头,砖碎了纸却不能破。练成了,可以=达到万无一失、炉火纯青了,才能去执法***。可以一板子下去,皮开肉绽;也可以打一百下一点伤都没有;甚至皮肤完好,但是内脏已经破裂。掌握了这样的本领,就有大把的“生意可做了。

理论上应该还是***上肉多,怎么打基本上不大可能致残。即满足了惩罚的需求,又满足了不避男女老幼,当众脱裤子打***而带来的羞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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