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长刀打砸桂林***龙虾大排档,到底吃饭吃出多大的***?
今年年初,网络上流传着男子持刀打砸桂林***龙虾大排档的消息,大家都在讨论究竟是怎么回事。后面据消息称,原来是大排档客人跟店主因为店内服务存在疑问起了冲突。今年1月3日凌晨的时候,嫌疑人在桂林七星区东江路的桂林***龙虾大排档吃宵夜,因为对店内的服务存疑发生争持,当场闹了点不愉快。
1月4日的时候,嫌疑人纠集社会人员持刀来龙虾大排档打砸,给老板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我这件事情店主和用餐人员双方都有责任,客人在用餐过程中,对店里面的服务存在疑问,店主和用餐人员应该冷静下来,好好协商沟通其中存在的问题,尽快解开误会,解释清楚,协商处理方案。用餐人员随后对店主摊位进行报复,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问题,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与教育,希望以后要好好做人,遇事情不要那么年轻气盛,不要意气用事,不要动不动就打砸,拿长刀也挺危险的,挺吓人的。
看这个场面,应该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寻衅滋事罪在民间被戏称口袋罪,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寻衅滋事罪量刑】
寻衅滋事罪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毁坏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
如果是一方去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经过司法鉴定受伤害的一方达到了轻伤或者以上的 ,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因吃饭对服务不满意,就拿长刀打打杀杀的,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吃个大排档能有多大的***,无非就是上菜慢了一点,或者嫌菜量不够多。反正凭我的贫乏的想象力,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值得动刀的事情。还是1月3号晚上吃的饭,过了一整天,在1月4号晚上去寻仇。幸好经济损失在5000左右,没有人员受伤,不然后果更加严重。
有个搞笑的情节就是,他们到店里打砸的时候是带着口罩的。戴口罩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怕别人认出他们来。那么耍这一套威风的作用不就是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厉害吗。又要惩威风又怕别人认出来,这不就象电影“天下无贼”里面的几个笨贼一样。还是他们以为带着口罩,警方拿不到证据。真是替他们的智商着急。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冲动之下连基本的理智和判断力都没有了。本来只是一件简单的事,却用了这么愚蠢的办法来解决。肯定他们平时就是这副德行,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一副古惑仔的模样。还是那句话,混江湖有混江湖的样子,有本事不要戴口罩出来,简直就是小毛贼。
他们这种无视法纪法规的野蛮行径,就应该好好的收拾。还要彻底检查一下他们的长刀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这种长刀属于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