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王某文和张某妻子的质疑和反击,阿里周某为何还不出面回应?
我也纳闷,开局时闹得那么凶,那么有章法,但现在为何面对如此大的质疑,竟然静悄悄的毫无声息,不合她的行事逻辑。如果不是憋着更坏的招,那就只能是一切都像是她布的局。八千字谎言,正在被一一揭穿,无脸以对
阿里周女才是此案件的祸首元凶!她有何脸面出面回应?!强烈支持受害者上诉状告谎渣周女!狠毒莫过妇人心啊!可以想象今后职场拒绝女性,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行业新规!否则男性将***自危!一定要记住古人的警世良言:“行船走马,不载孤女。”,“家有闲屋,不住独女。”,“席间有女,必定有局。”……古往今来,善于撒谎编造故事,是社会上许多无良女性的天性!当今社会,但凡涉及男女***关系的***基本上都是以女性恶人先告状出炉,最后事实反转而收尾,“清华腚姐***”,“公交车摸臀女***”,“货拉拉跳车女***”,“阿里女员工被侵害***”……这所有的一切说明了什么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啊!“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现在许多无良的女权份子利用民众的善良,利用民众对女性柔弱的同情心,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女性的袒护,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诬陷男性,制造出来各种恶性诬告***!努力的透支着国家,民族,社会,男性,法律法规对女性的爱护,容忍和信任!究其原因,是双标的法律法规给了她们恶人先告状的信心!更是“恶意女权”泛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别有用心,另有目的的诬陷之时,无良女权,字字见血,句句致命,心狠手辣,毫不留情,何来弱势可言?!所谓“弱势女性”,此时此刻强大凶恶无比!法律面前***平等,弱势群体不能只看性别!醉驾犯法,难道醉酒诬告就不犯法吗?!所以法律法规也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健全完善,废除双标,不能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男女平等了,法律法规却还依然墨守陈规,没有变通,把女性当做“弱势群体”对待!依据社会现实,调整现行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否则,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为什么要出面回应?
王某文和张某妻子通过平台发文,是希望以这种方式带动舆论给自家男人遮丑。塑造自家男人有错,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的现象。避免他们因社死而今后难找到好的工作,影响今后家庭的生活。
警方和检察院给出了明确的结论:张某涉嫌犯罪已被批准逮捕;王某文严重违法但未触犯刑法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周某有必要和两位妻子在网络上打口水仗?意义在哪里?
两位妻子真认为自家男人被冤枉,想给自家男人洗白白就应该:王妻和王某文申请行政复议,撤消对王某文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并要求给予国家赔偿。她们夫妻敢这样做吗?周妻收集证据,等周某宣判后提请上诉,同时对警方和检察院提***讼。她又敢这样做吗?
她们只是在网络上发文,所谓质疑和反击周某,这种做法除了获取缺少法律常识和喜欢脑补、YY的网民同情外于事无补!当然,还可以让吃瓜群众多吃几片瓜。
该***自周某报警,警方立案并及时介入侦办,就是刑事案件。我奉劝某些人,可以吃瓜可以脑补故事情节。但不要无凭无据质疑警方和检察院的司法公正性。因为这种无端“质疑”已经超出吃瓜范畴,涉嫌诽谤警方和检察院的工作,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网民可以在道德层面对这类公众***给予监督和评论。但不要对涉法***妄加评论甚至质疑警方和检察院的司法公正性!你我的法律知识和对事实的了解,都不足以支撑对警方和检察院的质疑!
最后补充说一点:对照周某8000字长文和警情通报可知,周某文中有一些谎言和失实。但警方及时立案并展开侦办,说明警方掌握了足够证据。而周某的那些谎言和失实表述,不会影响警方依法办案!对张某和王某文及时***取刑事强制措施也是依据掌握的相关证据。而不是依据当事人口供和网络长文。至于王某文最后未被逮捕而***取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只说明警方和检察院对该案件的重视,以及执法的公正和严谨。认为警方掌握的证据,不足以将其送上法庭,才改处治安拘留而不是说王某文是个好人!治安拘留15日说明王某文严重违法,但未触犯刑法未达到犯罪的标准!仅此而已!
当然,对于那些认为只要没有犯罪就是好人,甚至就可以籍此***周某的脑c人士来讲当我没说。
不过还是要告诉你们一点常识:在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未被撤销前,***周某诽谤甚至诬陷就是笑话!因为警方和检察院的处罚决定就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