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对话笑话?

有一天店子里来了一个外国人买西餐料,我英语很烂,所以他每选好一样东西,我就用计算器摁出价格来给他看。当然有点不好意思了,所以我说:
'I am sorry!'
'I am sorry, too!' 外国人说。
“I am sorry three. ” 我又说。
“What are you sorry for? ” 外国人又说。
还有完没完了,我心想,只好接着说
“I am sorry five.”

你觉得自己一个人去国际法庭,面对诬陷自己和想看自己笑话的外国人,你的表现会比孙杨好多少?
谢谢邀请。根据您的题意和孙杨庭审调查的现实状况,这个问题显得不是特别严谨。1、如果根据题意而不是与孙杨类比,在我确定我是被冤枉的题意下,那么我会比孙杨处理的好一百倍。因为真的就是真的,真相也只会有一个,我不需要频繁更改证词,不需要回避对方律师的核心问题,我的证人也不需要顾左右而言他,如果有全程的录音录像我会当庭播放,绝不会给任何想要诬陷我的人留机会。2、如果是处在通过法庭调查质证后的今天孙杨的处境上,我比他一定会做的更差,因为我和我的团队圆不了自己前后不一的各种解释,我们的心理素质不足以支撑去面对对方律师的这么犀利问话,他当庭就会将我们KO,不用择日宣判的。
我给你们缕缕,来理性的分析下孙杨***,开始孙杨不顾检察官的质疑私自并多次去卫生间已经导致尿检无法完成(从***检测的角度看,这已经属于逃避检测一种表现),所以才会签署什么检测无法完成的协议。接着血检,血检只是尿检的一种补充,只能检测出特定的几种禁药。也就是说有很多禁要血检是检测不出来的。抽完血队医接了个电话然后拒绝检察官带走血样(正常人只能理解为特定的几种也不靠谱)。团队给出的理由是检验官没有资质。***检测从1955年开始,每年检测运动员少说几十万,全世界范围内随便找个专业运动员问问尿检官需要什么资质?一个看着尿尿的职务需要培训什么?尿尿时候扶xx吗?血检官也是有护士证会抽血即可。没有任何一个职业运动员不懂这些。所以现在没有任何体育界人士及机构出来帮说话。在来说砸血瓶,这个瓶子相当于血样证物的封条。撕了封条的血样已经失去作为证物的意义。但从某方面来说这也是最好的选择。不砸的后果可能比现在严重的多。但可以肯定的是砸与不砸不是他能决定的,只不过是个参与者知情者罢了。也没有必要指责孙妈妈的表现,毕竟你要求一个普通人把死的说成活的太难了。
不可能赢,去谁也白搭。有一点就解释了,国内很多写手的"砸"这字的出处,在今天看的仲裁视频中对方的口中出现了,不知是英文翻译的"砸"与咱理解的砸是一个意思吗?反正这字眼多次出现就意味着没戏了。
如果是事实,询问百遍回答也是一样!如果是谎言,那就需要更多的谎言去圆,需要多人去圆,多询问几遍总会露出马脚!
所以只要是事实,不论在哪,不论面对谁,开始有可能紧张,但是绝对不会说错。相反,如果是谎言,不论演技多么高超,不论事前商量的多么好,只要出现不在他们准备范围之内的问题,几个人肯定不会有相同的回答!
所以,决定法庭上的表现的最主要因素是你所说的证言是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