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会记得你的随口一说文案?
是的,有时候我们的随口一说可能会引起别人的共鸣或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因为我们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往往会反映出我们的思想、态度和价值观,而这些因素往往是人们在交往中关注的重要方面。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用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或者说出一些具有启发性或感人肺腑的话语,那么就有可能让别人记住我们。当然,要记得不要随意说话,因为我们的言行会影响到我们自己的形象和信誉。
我们每个人都有过那些随口一说的瞬间,或许只是一句玩笑话,或许只是一句话语中的一部分,但有时候,这些话语会在别人的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我们应该自己的言行负责,尽可能地避免说出伤害他人话语。毕竟,我们不知道我们的一句话语可能会对别人产生什么的影响。
如何看待努某某终于被开除学籍?
虽然浙大的校规里针对此类情况有“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规定,但还是要看具体的危害,不能把尺度放的太宽,这是原则性问题!
怒某某犯的是***罪,虽然没有中止了行为,但对女孩造成的伤害没有中止,而且根据网友爆料,他伤害的也不止一个女孩,私生活不检点在同学圈已传遍,因此对他“留校察看”的处理,其实更像是纵容,而不是宽容。
学校不应该成为校有一言堂,有关学生的决定应该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只有学生最了解学生。好的意见***纳,不好的意见调查。不要等到引起轩然***才赶紧出来补救,最终受损的还是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学校那么多教授,那么多人才,那么多传媒领域的导师,这些错误不应该犯。
最后说下女孩,上大学对女孩来说是个蜕变,会打扮了,变漂亮了,可以交男朋友了,但交往中把眼睛放亮,暖男和宅男要分清,受到伤害要敢用站出来反抗,你越沉默,他越肆无忌惮,青春不能被这些人毁掉!
努某某能被开除,就是因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女生,在关键时候站了出来,所以学校才能收集到关键证据。
浙大保留了一个***犯的学籍,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反映出了我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劣根性。那就是一切人情化的操作,总是想着给对方留有退路,总是寄予对方人性的善良回归,这实际上是纵容罪恶,姑息养奸。
我们知道中国就是一个人情化的社会,一些传统的观念与法治社会是格格不入的,这也导致了许多不能追责的违反道德的讹诈***层出不穷。当好人有风险,成为了一种普世观念,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道德的后退吗?至于犯罪,那就是违反法律法规,就更应该给予惩戒,就更应该是零容忍,让他在改造中回归善良。不能以任何理由减轻惩戒,否则是对社会的不公,对法制的践踏。好在浙大最终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开除学籍,这个过程多少也是一种进步吧。
与浙大截然不同的是哈工大,开除了一个***学生的学籍。我认为这就是法治,各种制度应该得到遵守,就应该令出严行,就不能讲任何人情。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同类的事情发生。我们希望浙大这样的事不再发生,公平与正义之旗永远飘扬。
终于,浙大努某某等来了应该属于他的处理结果:开除学籍。
通过努某某***来看,除了有他自身的咎由自取以外,还有校方管理松懈、惩戒失之于宽的问题。
从浙大公布的信息看,努某某是该校2016级学生,还是学生会干部,咱也不知道浙大选拔学生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反正就把这么个***给选上了。
据努某某同学称,他经常约女生出入酒吧,出手非常阔绰,还喜欢玩高档相机。这种纨绔子弟的作派,看来浙大不清楚,也懒得去管理。
同学们还称,努某某学习不好,毕业成绩不及格后又补考,在仍然不合格的情况下还是给勉强过了。
最重要的一点。自2018年以来,浙大对***、***、***的6名学生,都作出了留校察看处理。
校方平时的管理松懈和从宽处理,或许变相成为这位公子哥犯罪的有力推手。
可以确定一点的是,如果不是网络的监督,努某某犯***罪后仍然可以顺利毕业。
无论学校管理多松懈,毕竟只是外因,而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努某某这个内因。
努某某高中毕业于深圳市坪山某中学,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他的家庭背景,但从努某某的表现上来看,绝非是平常人家的孩子。
最近一段时间,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犯***罪获缓刑一年半,学校将其留校察看一事引发全网热议。***经舆论发酵后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并回应: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浙江大学一开始对犯了***罪的努某某留校察看***的这番操作,再对比哈工大***被开除的学生,不免让人唏嘘。而且这位努某某被定罪***罪后仍然可以在朋友圈生龙活虎的发表一些动态,不得不让人怀疑其有无对自己的犯错行为进行悔过,相反,浙大如果对他进行宽大处理更像是一次纵容。
每个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惩罚,而惩戒的目的是抚慰弱者,改造犯错的人,不然就没有任何威慑力。而浙大一开始对于犯错的努某某选择了宽大处理的方式,想必宽容目的应该是为了给予努某某改过自新的机会吧,但从努某某的种种行为来看,并没发现他在真正悔过,所以,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宽大处理更像是一场纵容的狂欢。
浙大深夜通报:浙大决定给予学生努某某作开除学籍处分
昨天(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发布了“浙大就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通报相关情况”。对于该生的处分决定,浙江大学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最后经浙江大学校务会议决定的。
虽说几经周折,才对努某某进行了开除学籍的处分。正所谓亡羊补牢尤未晚!对于浙江大学最后作出这样的处分,我觉得更是挽回了公平和正义。因为,对于任何违反法律、纪律和规矩的学生,就应当让他付出代价,对受害学生也是一种安慰,浙大重新对努某某进行开除学籍处分,同时也在告诉了我们,正义是永恒的,是社会的主流。
浙江大学最后对努某某作出的处罚决定也挽回了浙大的声誉。面对社会舆论的指责,学校的形象受到了影响。只有清除努某某这样的害群之马,才能彰显学校的风清气节。同时对那些平时在学校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也是一种威慑。而处分的最终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类似或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
你对这次浙大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我对此***有几处不明白。一,首先,既然***罪名成立,怎么获缓刑一年半呢?二,我国刑法,犯***罪有这么轻的判罚吗?大学生年龄都应该超过18周岁了,不是未成人了,理论上不应该判如此轻的判罚。三,再说浙大,***罪属于刑事犯罪中比较恶劣的罪行,只给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明显不妥。
哈尔滨大学给一个***的学生都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而浙大竟然对一个社会影响恶劣的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这样的处罚肯定是错误的。好在在社会舆论压力下,浙大及时纠正了错误,开除了努某某,也算给了正义之道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