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把贩卖她的女人贩子给卖了,会被判刑吗?
事情是这样的:一名未满十八周岁的高中毕业女生拐卖了要拐卖她的人贩子。一审被判了三年,二审免于处罚。
这个女生叫刘慧,高中毕业还未满十八岁,她去城里玩,准备回家的时候在车站被小偷把钱包偷了,这时一个漂亮的女人走到她身边说顺路可以送她回家。
那个女人就是人贩子。后来当女人准备把刘慧卖掉的时候,刘慧察觉到了,她想了个办法,把那个漂亮女人给卖了。之后就开开心心的回家了,回家之后报了警。
后来检察院对这系列的案件提出公诉。因为这个女人专门拐卖妇女已经有五六个了,被判***。
十八岁的少女刘慧也因为拐卖妇女罪被判三年,她父母不明白就找到了***。***说拐卖妇女儿童罪最多都要判五年,判三年算轻的了,刘慧的父母不服找了律师提起上诉,开庭的时候律师列出三条,一是刘慧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二是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牟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四个人贩子。
其实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应该判刑的,因为本身这个十八岁的女生就是受害者。她不过是因为聪明所以才逃脱而已,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恐怕她也难逃魔爪。
这真是一个大笑话!!!
以前听说过骗子骗人反被人骗的故事。
可喜可贺呀!
下面大致介绍一下该案情:还在上高中女孩刘慧外出游玩,结果遇到女性人贩子。灵机一动的她骗人贩子说还有三名女同学想跟她一起出去工作,贪心的人贩子想到能拐卖四人赚大了,谁知刘慧把人贩子领到老家给卖了!
从法律上讲,这个女孩是犯法的!事实上她也成了人贩子!毕竟卖了一个女人!如果当初人贩子在她掌控下时她选捀的是让警方介入,那就另当别论。
不过我希望该女孩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法律无情人有情,并且该女孩是先受到人贩子欺骗在先!
最主要的是给全国人民制造了一个大笑话,我觉得成功消灭一个人贩子国家应该给予一些奖励的!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她已年满十四周岁,按照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她是触犯了刑法的,所以应该收到法律的制裁。考虑到她尚未满十八周岁,且是在他人主观故意犯罪的前提下,触犯了法律,量刑可以从轻。这里面有个问题,少女的自保意思无疑是值得很多女性学习的,但是她又像是一个法盲。在我国,贩卖人口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她本该报警对人贩子进行举报,制止其犯罪行为的发生,然而她却***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手法,获得经济利益,对别人的人身权利构成侵害,客观上已构成犯罪,对其进行一些刑事制裁是应当的。至于判不判刑,公诉机关会视其情节给审判机关提出合理的建议。我个人认为可以判一缓一,监外执行,当然如果有理由不判刑我也不会反对!同时也给这位少女提个建议,今后一定要把聪明才智用到正道上,我很乐于看到你拥有幸福的明天!
这个女孩是涉嫌犯罪的,她和人贩子都一样,都是人贩子,只不过她贩卖的是人贩子。所以这个女孩正当防卫算不上,但为民除害,我看还是可以的。因为让我们大快人心。
这个学生有几个减轻处罚的理由,第一未成年人,第二,她面对的是罪犯。所以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是合适的。一审被判三年,有点重,没有考虑前因后果,以及积极意义。
这个人贩子的问题在于太贪,这个女孩的问题在于太智慧,我甚至怀疑这个新闻的细节。 之前看过一个新闻,一个骗子把骗他的骗子给骗了。 这个新闻是,一个人贩子把贩卖她的人贩子给卖了,都是黑色幽默。 我们的中太多这种幽默了。
高中女生刘慧外出游玩,结果遇到女人贩子。灵机一动的她透漏还有三名女同学想跟她一起工作,贪心的人贩子想到拐卖四人牟利,结果被刘慧骗到自己家附近卖给了别人。***一审判处人贩子无期、刘慧3年刑期。二审改判刘慧免于处罚。
谢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一种报复行,虽然不提倡,而应以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在复杂环境下,这也是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法律上会作出相应的默认,这同样是一种”反杀”手法,然而,在不受到人身威胁时最好不要”反杀”,应该共同遵守法律,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但对于该18岁女子来说,她已受伤害,从情理上来说也不应该判刑,这种反制也是对该女子恰到好处的应有人身安全补偿。
你看到的最奇葩的新闻是什么?
记得前几年,在电视上看到值班民警接待了一对吵吵闹闹的男女报警者,他们吵闹的内容让每一位值班的民警都觉得很意外。
原来他们是一对夫妇,来自湖南那边。夫妻俩皆30来岁,在他们那边打工。妻子长得不错,很勤劳。当天丈夫闲来无聊,在家里上电脑浏览***网站。看着看着,突然,一张照片让他立即冒了冷汗。这张照片上有一对男女相拥,上身穿着衣服。男女在照片上只遮住了脸,无法辨认出模样。但是,女的身材跟妻子一模一样,身上穿的衣服非常像妻子工厂厂服。再看看照片拍摄的地方,也很像是妻子在工厂的宿舍,特别是窗户上百叶窗。联想起妻子最近的种种表现,丈夫就认定照片上的女子就是妻子。
他火冒三丈,马上去找到妻子质问。妻子当场否认,觉得丈夫完全是莫名其妙,不应该怀疑自己。妻子越辩解,丈夫越是觉得妻子背着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结果可想而知,双方发生激烈的口角争执。妻子又气又伤心,就拉着丈夫到派出所,希望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民警经过详细了解后,马上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这完全是丈夫的问题。
这对夫妇在那边上班也有一段时间,妻子很勤劳。但是,丈夫却好吃懒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近,连续好几个月不上班。妻子一怒之下就搬到工厂去住,一直没理他。他看到网上照片后,再联想到妻子最近的种种表现,心里着了魔,却坚称妻子背着他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双方展开了激烈的口角争执。
无奈之下,妻子拉着丈夫来到了洪合派出所,向警方求助,希望民警能够还她一个公道。民警经过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思想沟通和劝导,最后双方和解。随后,民警对丈夫提出了严厉的批评,称不应该上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