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曹丕给父亲曹操的尊号“魏武帝”,是不是不孝的体现?
  2. 为何法律上规定了“第三人”而无第四人、第五人?

曹丕父亲曹操的尊号“魏武帝”,是不是不孝的体现?

这个问题应该受《魏氏春秋》一则记载影响,曹孙合力击败关羽后,孙权上表请求曹操称帝,臣下也劝进,连夏侯惇也劝他说有几十年平定天下之功,可以皇帝“天下咸知汉祚已尽,异代方起”,曹操回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说“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结合这句话前后之意,是指不务虚名而处实祸,如果真的天下归心,他当周文王姬昌就可以了,潜台词是如果有机会,称帝让下一代的人去做吧。文王天下有其三而还对殷商称臣,至武王姬发才推翻商朝建周。从这里可以看出,曹操或者是心仪“文”字的,而曹丕当上皇帝后,就把他老子谥号定为“武”,才引出了这个问题。


曹操的谥号武字,是从曹丕当上魏王就有了,称武王,220年曹丕篡汉称帝,一人上位,全家受封“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考武王曰武皇帝,尊王太后曰皇太后”,因国号魏,谥号武,后人便常用“魏武”指代曹操。(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这个谥号从《逸周书谥法解》说“刚彊直理曰武。威彊敌德曰武。克定祸乱曰武。刑民克服曰武。夸志多穷曰武”。刚强直理则有不屈、忠恕之意,威强敌德则指兵威势力可以和德行匹敌,克定祸乱比较突出,汉末天下是曹操挽狂澜于既倒,天下若无曹操,不知几人称孤几人道寡。后两句的以***民,多次用兵等事,曹操都若符节拍,可以说,这个谥号定得极为合适。


而曹丕的谥号是“文”,好像抢了他老子的心仪对象,其实是对谥法的误解,谥号是人死之后,后人给予评价的文字,用什么谥号帝王本身很少有发言权,都是去世后子孙和臣下根据礼节而拟定,秦始皇就曾因为这一点认为以臣议君,以子议父不合理而废掉谥法。西汉才恢复。(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谥号个人很难控制左右,从汉宣刘病已为祖父刘据正名追谥也可看出,宣帝提出后众臣商议“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得了一个谥号“戾”,这事也让后人议论纷纷,不管本意如何,都不是一个好谥号。从这里可以看出皇帝对谥号的干涉是有限的,就算曹操谥号为“武”,也是众人议定,不是曹丕能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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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曹操说吾为周文王时的对象和环境,应该并不是要谥号“文”,而是表达一种不篡汉的态度,不管曹操为建立魏国下了多少血本,瓦解了多少忠于汉室的人和团体,终其一生,确未曾踏出篡位这一步,或许时机不成熟,或许心念自己曾为汉朝忠臣,也或许感于荀彧之死,这位老友铁杆部下忧愁的目光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曹操生时无论功业多大,还是汉臣。

不孝?不知道提问者所谓的不孝是因为觉得“武”字不好,还是因为追谥有违曹操遗志,给曹操扣了一顶篡汉的帽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谥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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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历史上有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那便是:谥号制度。所谓谥号,就是中国古代君主、贵族或名人死后,被授予的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号。

而其中评价最高的莫非“文”、“武”二字。

《谥法》

  • 经纬天地曰文。成其道。
  • 道德博闻曰文。无不知。  
  • 学勤好问曰文。不耻下问。  
  • 慈惠爱民曰文。惠以成政。  
  • 愍民惠礼曰文。惠而有礼。  
  • 赐民爵位曰文。与同升。  
  •    
  • 刚彊直理曰武。刚无欲,强不屈。怀忠恕,正曲直。  
  • 威彊敌德曰武。与有德者敌。  
  • 克定祸乱曰武。以兵征,故能定。
  • 刑民克服曰武。法以正民,能使服。
  • 夸志多穷曰武。大志行兵,多所穷极。

曹操一生可谓波澜壮阔,收黄巾、讨董卓、败袁术、破陶谦、平张邈、杀吕布、灭袁绍、定乌桓、降刘琮、克马超、战孙权、收张鲁……及至受封魏王,乃奠定魏国基业。曹操是名副其实的开国之君,克定祸乱无不顺服,以“武”谥之,是曹丕对其父贡献的肯定,更是一种尊崇。要知道曹操之前,得到“武”谥的只有周武王姬发、汉武帝刘彻、光武帝刘秀,而曹丕追谥“魏武帝”就是肯定父亲的武功足以媲美前三位,这是莫大的荣耀。何来不孝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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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丕称帝之前,谥号为“武”的皇帝只有两位。

第一位是汉孝武帝刘彻,第二位是汉光武帝刘秀。

刘彻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在政治上,他创设中外朝制等措施加强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在经济上,推行平准、均输等措施,铸五铢钱,由官府垄断盐、铁、酒的经营充实财政,并抑制豪商的势力;文化方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设立太学;军事上,汉武帝***扩张政策,除与匈奴长年交战外,还破闽越、南越、卫氏朝鲜、大宛,又通使西域、开丝绸之路,并开辟西南夷。而且他还是第一个设年号、下“罪己诏”自我批评的皇帝。

汉光武帝刘秀先后灭了关东、陇右、西蜀等地的割据***,结束了自新莽末年长达近二十年的军阀混战。国家在政治上改革中央官职,整治官场风气,精简结构,优待功臣;经济上让人民休养生息;文化上大兴儒学,东汉一朝也被后世史家推崇为中国历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由此开创了“光武中兴”。连***也给了极高的评价,说他是“最有学问、最会打仗、最会用人的皇帝。”


而谥号,就是用一两个字对一个人的一生做一个概括性的评价,算是盖棺定论。像文、武、明、睿、康、景、庄、宣、懿都是褒谥。

曹魏在皇帝谥号不加上“孝”则是由于曹操的父亲曹嵩一是过继给了太监曹腾,二是曹嵩死亡属于被杀不是正常死亡。

综上,可以说曹丕给曹操谥号“武皇帝”是褒义而不是不孝。

第一是权力来源。曹魏的权力是曹操一城一地打出来的,天下大乱,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对汉献帝还算客气,他统一北部中国,历史贡献也很大。有人以此非议曹操,事实上,如曹操所说,要不是他掌控朝廷,天下又不知几人称王?能“挟天子”的也不只有曹操,其他人觉得汉献帝没用罢了。司马懿是趁曹魏皇室衰微,以阴谋、诡诈掌握朝廷,然后夺取曹魏江山,其行为令人不齿。

第二是对待前朝皇族。曹操虽然“挟天子”,但并没有加害天子,还把三个都嫁给了汉献帝。曹丕即位,***取了禅让方式,封刘协山阳公,允许他在封地继续当皇帝,还能使用汉朝礼仪和服侍,终其一生没有加害刘协。刘协的山阳国一直到晋朝还存在。刘协去世,魏明帝曹叡亲自带领群臣哭祭,以汉朝天子礼仪葬于禅陵,谥号孝献皇帝。

司马氏对待曹魏皇室,是非常狠毒的。司马懿发动高平陵***,把前朝忠臣(夏侯玄、王经等人)诛杀殆尽;司马昭街头***曹髦,在历史上仅此一例,***发生后,连蜀汉、东吴都很震惊。是彻头彻尾的乱臣贼子!

第三,治国方式。晋朝***来得容易,也就不那么珍惜。整个西晋、东晋,是中国历史上最***、最糟糕的朝代,统治者过着炫富、斗富、铺张浪费的生活,不关心民众疾苦,甚至闹出“何不食肉糜”这样的笑话。如果司马氏的子孙争气一点,名声不会那么差。

第四,对华夏文明的贡献。曹操时期,把匈奴打残,将其分割为五部,北击乌桓,扬威塞北,所有的少数民族不敢觊觎中原。到了晋朝,耗尽了中原汉民族的精气神,导致五胡乱华,中国历史进入最黑暗时期。


感谢邀请。

你的这个问题其实是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涉及到谥号这个历史,一个是武这个谥号到底好不好。

谥号是古代的帝王,诸侯,皇后,大臣等死后别人他们的评价,也就是盖棺定论,魏晋时候的谥号制度还是很严格的,皇帝死后是大臣们商议根据该皇帝在位的表现来定的,然后由即位的皇帝颁布,想改动很难,这就是有些皇帝叫哀帝,炀帝等不太好的谥号的原因。曹操一生经历了无数次战争,南征北战,武功突出,应该说这个武字还是挺客观和中肯的。

再来说武字这个谥号,当时说是个褒谥,不过里面也夹杂着一些不太好的评价,比如穷兵黩武,不如文这个字好,比如汉武帝,看着是褒谥,其实是明褒暗贬。其实要想有用武,开疆拓土,进行战争,难免不残暴,有战争就有流血。开疆拓土,用兵比较多的皇帝和诸侯大臣,用武字的比较多,比如光武帝刘秀南征北战,复兴汉朝,武侯诸葛亮六出祁山,晋武帝司马炎,用兵统一三国。北魏太武帝用兵开疆拓土,刘宋武帝刘裕,梁武帝萧衍等都是武功突出的人。

可以说给曹操定谥号为武,比较客观中肯,看不出曹丕的不孝。

为何法律上规定了“第三人”而无第四人、第五人?

你这个问题,很有趣,我来回答一下,可以为大家普及一下诉讼方面的基本常识。

首先,你要清楚,在诉讼中,通常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原告和被告。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刑事诉讼中,所谓的原告就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被告,当然就是犯罪嫌疑人了。

其次,原告和被告的人数可以是多人,不是唯一的,但是,即便他们人数众多,好比一些集团诉讼,原告或被告的人数有时达到几十、上百人,只要他们的法律关系一样的,在案件中没有利益冲突,那么,他们就都是原告或被告。在诉讼地位上是一样的。

第三,基于上面的介绍,我想你可以明白了,在原告和被告之外,参与到诉讼中来的人,就是第三人。这个第三人是相对于原告和被告来讲的,而并非简单地计算人数。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和原告、被告都不太一样,而且他也可能和他们两个人都有利益冲突,因此,他不能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只能是第三人。其实,就是参与诉讼的第三方。

最后,第三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另外一类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要看他跟案件事实情况的关系,第三人通常都是***追加的。当诉讼开始之后,法官发现案件的事实部分需要第三人介入才能搞清楚,或者发现案件的审理结果不仅和原告、被告有关,还和第三人有关,那么,***会向第三人发出通知,追加其成为第三人,参与到诉讼中来。有时候,原告和被告也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追加第三人,但是,到底追加不追加,还是***说了算。

综上,我想你应该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律上有第三人,而没有第四人、第五人了。因为这是从诉讼地位上来考虑的,不是简单的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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